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东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6-04-02

为激发广大学生英语学习热情,营造学英语、用英语的学习氛围,助力学生学业发展,特设立“新东方奖学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合肥工业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分配

1. 经济学院全体在籍在册全日制本科生(含宣城校区)和硕士研究生。

2. 每学年集中评选一次,从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对象中择优奖励,每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4

二、奖励标准

2200/在校期间每人最多奖励一次。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党建、学术、科技、公益、文体等活动。

(4)202541日至2026331日期间,取得托福9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

(5)202541日至2026331日期间,参加English Practice Workshop不少于8次(宣城校区除外)。

、评审与组织

“新东方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2025412026331期间达到评选条件的参评对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4人。按照参评对象的折算分数从高到低评选(托福成绩按下表统一折算成雅思分数评选)名额用完为止。参评对象分数相同,则按照“先出分者先得”的原则奖励。托福、雅思分值对应标准:

雅思分数

托福分数

6.5

79-93

7

94-101

7.5

102-109

8

110-114

8.5

115-117

9

118-120

“新东方奖学金”由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管理与发放,并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提供申请表附件1、托福/雅思成绩证明扫描版PDF文件、参与考试报名截图、EPW参与截图,以“学号+姓名+雅思/托福分数”命名用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507603228@qq.com,截止时间为2026418

2. 经济学院国际教育中心进行申请资格审核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评审和公示,并将评选及公示结果报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对最终获奖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老师  0551-63831861

    魏老师  0551-63831891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642

新东方奖学金申请表.docx


阅读 14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