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6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2026-05-20

       依据《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工程博士招生通知》和《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6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精神,制定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招生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二、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照学校报名基本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招生对象:

1)符合申请-考核资格要求的考生;

2)符合硕博连读资格要求的考生。

2、考核形式:现场面试,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

3、考核内容:

1)申请者采用PPT汇报,重点介绍个人教育背景、研究方向、参与项目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由专家组专家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

5、考核时间2026年5月21日 下午14:00开始。

四、录取工作

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情况下,优先向国家级人才、承担国家级项目导师倾斜。

、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老师 0551-63831830  

监督电话:徐老师 0551-6383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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