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东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4-05-22

为激发广大学生英语学习热情,营造学英语、用英语的学习氛围,助力学生学业发展,特设立“新东方奖学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合肥工业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分配

1. 经济学院全体在籍在册全日制本科生(含宣城校区)和硕士研究生。

2. 每学年集中评选一次,从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对象中择优奖励,每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4

二、奖项标准与评选条件

在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设立“新东方奖学金”,用于奖励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党建、学术、科技、公益、文体等活动,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2023412024331日期间取得托福9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且该期间参加English Practice Workshop不少于8次(宣城校区除外)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奖励金额为每人2200元,在校期间每人最多奖励一次

三、评审与组织

“新东方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202341日至2024331日期间达到评选条件的参评对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4人。按照参评对象的折算分数从高到低评选(托福成绩按下表统一折算成雅思分数评选)名额用完为止。参评对象分数相同,则按照“先出分者先得”的原则奖励以成绩单最新出分成绩为准。托福、雅思分值对应标准:

雅思分数

托福分数

6.5

79-93

7

94-101

7.5

102-109

8

110-114

8.5

115-117

9

118-120

“新东方奖学金”由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管理与发放,并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提供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2023850006@hfut.edu.cn,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2.经济学院国际教育中心进行申请资格审核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评审和公示,并将评选及公示结果报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对最终获奖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韩老师  0551-63831861

    魏老师  0551-63831891

附件1.“新东方”奖学金申请表.docx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4521


阅读 1093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