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7-1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教育部启动2022年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项目总执行经费原则上不得少于5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课题组根据项目执行实际需要,通过自筹的形式自行解决)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三)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个项目。

(四)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五)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工作程序

(一)校内流程:

准备申报的老师请于831日之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邮箱kyyzrb@hfut.edu.cn,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项目申报人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s://cxcyds.cscse.edu.cn/loginController.do?institutionLogi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申报时间为:202291日至202299,逾期不再受理。

合作协议(附件2)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申请”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附件3),与协议一起送相关部门审批。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合作协议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合作协议。

(二)评审要求

国内申请者专业类别、申请项目研究方向需与国外合作者专业方向相符;项目需符合国家及本地区发展战略和地区特点;需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

(三)结项验收

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和结项,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预期成果为论文的,需在省级及以上相关领域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与获批立项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预期成果为专利的,需至少获得1项专利,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一发明人,专利内容需围绕本项目研究课题。

科研院基地办联系电话:0551-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联系吴老师获取登录账号和密码。

附件:

1.申报意向表.xlsx

2.合作协议模板.doc

3.合肥工业大学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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