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落实团中央部署,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牢记使命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学院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开展学习实践。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四史”,了解世情国情党情,厚植爱国情怀,并通过座谈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学习感悟开展实践活动,丰富实践形式,引导广大团员学思践悟,身体力行。
2.团员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总结剖析,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总结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及评议标准见附件1)。评议结束后各年级及时提交汇总附件1和附件2。
3.进行总结表彰。各团支部将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批准,上级团组织评审公示后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对于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扶;对于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和团组织,进行团纪处理和整顿。
4.完成团籍注册。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基层团委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办理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二、五四表彰工作
学院团委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根据实际开展院级评优表彰,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内容
院级表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书、先进团支部
校级表彰: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表彰名额设置
院级表彰:
(1) 优秀共青团员: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2) 优秀共青团干部: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3) 优秀团支书:3个
(4) 先进团支部:3个
校级表彰: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5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10个,学院推荐1人;
(3)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全校共10名,学院推荐1人;
(4)优秀青年标兵:全校共10名(含“青年学生标兵”和“青年教工标兵”),学院推荐1人;
(5)优秀团支部书记:全校共10名,学院推荐1人;
(6)先进团支部: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7)优秀共青团干部: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兼顾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
(8)优秀共青团员: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由各团支部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学院团委审核批准确定。
3.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见附件4,院级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参照校级标准。
三、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17日—3月26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提名须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提名须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认真填写相应表格(附件5)。其中,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集体)要随表格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和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材料格式要求用A4纸小4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
各团支部要在3月36日前提交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1)、民主评议信息统计表(附件2)、各类申报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院级评审阶段(3月27日—4月2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公示。
3.学校评审阶段(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审。
4.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初)。学校举行五四表彰大会,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各团支部要通过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表彰,深度发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但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31815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