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2020-08-28

2020828日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员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提升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合工大政发〔20206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本院学生、教职工及外院人员。

第二条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参加以下培训及考核:

(一)新进实验室的本科生、研究生和新入职教师,在“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中自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后,集中在线考试,考试成绩为90分及以上;

(二)自主学习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方面的政策与制度,主要包括:

1. 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 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知识;

3. 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三)参加实验室设备设施使用技术培训、防护设施使用技术培训、消防安全应急培训及演练,熟知实验规范要求及相关安全环保知识。

第三条 课余开放准入资格与预约流程

(一)本院人员

1. 在线学习;

2. 参加通识安全考试,成绩达到90分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获得准入资格;

3. 取得合格证后,可通过中心实验室预约系统预约,经实验室管理老师审批后,获得准入授权,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做实验。

(二)外院人员

外院人员进入我院实验室须填写《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经济学院实验室借用登记表》,经实验室管理老师审批后,获得准入授权,方可进入本实验室做实验。

第四条 安全准入责任落实

(一)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考试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安全技术、基本实验技术培训与考核,负责安全责任书签订,负责实验室预约授权审批,负责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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