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0月13日)

2016-11-08

2016年10月13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刘峰、吴华清、张先锋、晋盛武、谢众、徐旭等参加了此次中心组会议,本次会议重点是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校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

学院党委书记刘峰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学校党委文件<<关于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他指出,2016年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们要根据党中央和校党委的要求,深刻领会颁布《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了制度遵循。我院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结合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把学习《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院党委及党政领导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刘峰书记还带领大家逐字逐句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会领导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党中央颁布实施《问责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保证我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政治意义。《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领会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刘峰书记还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学校党委近期出台的新的文件,如《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合肥工业大学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等,要求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务必要认真学习学校党委的文件精神,用来指导自己的日常工作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吴华清院长在学习中表示,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这也是保证我们党永葆青春永葆活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我们更应该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干干净净做人做事、勇挑重担勇于担当,今年是学院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将党对我们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学院建设发展的动力,从自己做起,为建设一流学科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经济学院而努力。

晋盛武副院长在学习中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扎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意义深远,作为在高校工作的党员干部,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在学院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一流学科的工作中,要减少工作顾虑,坚守理想、不忘初心、有责任、敢担当。

副院长张先锋、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谢众,也分别就此次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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