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学院年度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5-03-15

各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学骨干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 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3.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团支部书记或学院团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由团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切实抓好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由学院团委进行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各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应于320日前完成,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相关记录。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学院组织院级评优表彰,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内容

校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委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表彰名额设置

各类先进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其中校优秀青年标兵、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校优秀团支部书记由学院团委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比,校先进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院先进团支部、院优秀团支部书记由学院评选产生。

3.评选标准

校级先进个人(集体)评选标准见附件4。院级先进个人(集体)评选标准参照校级,在任职时间、已获荣誉等要求上适当放宽。

三、工作步骤

1.推荐阶段315日至323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提名须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委书记”“优秀青年标兵”的提名须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2.学院评审和公示阶段(324-330日):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候选集体和候选人须认真填写附件56中相应表格。其中,被推荐为校“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委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集体)要随表格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扫描件、第二课堂成绩单(本科生)和相关佐证材料(书面材料格式要求用A4纸小四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集体除提交材料外,须准备6分钟的PPT汇报内容进行校级现场答辩,先进团支部须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内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评审阶段(4月上旬至中旬):校团委组织评审。

4.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底)举行校院五四表彰大会,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始终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表彰工作。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规范开展推优表彰工作,深入挖掘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选树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团员团干部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工作联系人:

盛老师:0551-63831861

杨同学:18056491719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315

附件1:组织生活会相关学习资料.zip

附件2: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x

附件3:五四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五四表彰优秀个人(集体)评优标准.docx

附件5:校级五四表彰相关申报表.doc

附件6:院级五四表彰相关申报表.doc

附件7:五四表彰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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