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2025-02-15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认真把握《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精神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新导向新要求,围绕学校学院整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各系(中心)自身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需要,前瞻谋划,积极组织申报。切实以质量工程项目为抓手,为一流专业建设、新专业建设、创新实验班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有效支撑,逐步培育形成具有显著辨识度的硬核课程群。优先资助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治理)创新实验班的建设;优先资助一流专业中新开设课程、前沿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的建设;鼓励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专业负责人、学术领军人才、课程组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牵头申报。学院按质量优先、总量统筹、重在建设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项目管理

校级特色专项项目按学校通知要求和相关指南及申报书(见附件1)进行申报。校级一般培育计划项目采用“先建设后认定模式”,工作流程试行“学院规划-立项建设-检查验收-总结推荐-学校认定”,校级一般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参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申报指南及选题指南(见附件3)进行申报。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自2025年起,省级及以上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优先从已立项建设的校级项目、院级项目中遴选推荐。本次组织申报的校级特色专项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严格参照《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特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执行。校级一般培育计划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参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申报指南及选题指南执行,考虑到学院实际情况,部分项目的申报要求在开课周期和负责人职称等方面以及验收标准中的运行周期等方面可以适当放宽,但是建设目标和验收标准的核心指标应力争达到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水准。

具体项目类别及数量如下:

(一)校级特色专项项目

1.高阶交叉课程领航计划项目(2项),创新实验班所在专业必须申报。

2.特色示范课程-项目式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3项)。

(二)校级一般培育计划项目

1.课程类

1)“AI+教育”课程(智慧课程/人工智能通识课,共计6门)。

2)一流课程(包括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类别,共计6门)。

3)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示范课程(与中学的地理、历史、信息技术等课程相衔接,共计3门)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共计3门)

2.教材类

1)一流教材(2部)

3.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3项)

2)虚拟教研室(1项)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6项)

备注:

1)“AI+教育”课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核心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执行,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中涉及运行周期、主讲轮次等个别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核心指标参照《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执行。

3)其他各类别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核心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和《2024年省级教学研究和改革类质量工程项目选题指南》执行。其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验收标准,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须以项目为基础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鼓励发表SSCICSSCI高水平教研论文,三类论文范围应为211高校学报及以上期刊;验收时论文被接收视同发表。

三、经费管理

学院将统筹使用教育教学改革经费,并积极配套资金,对立项校级特色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经费资助与项目验收达标情况挂钩。

四、材料报送

1. 校级特色专项项目

1)学院审核推荐截止日期224日,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网上提交截止日期为226日中午12:00

2)形式审查要求参照学校通知执行。

2.校级一般培育计划项目

224日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提交形式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汇总排序。


件1: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特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zip

附件2: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一般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申报指南及选题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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