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2020-08-28

       一、经济学院教师在开设实验课前,需要完成并通过实验室基本操作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得到授权方能进入实验室,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二、实验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提示学生填写《经济学院实验室上机签到表》。

       三、实验教学期间,实验指导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室,或由他人代为指导,如发现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四、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起负责关灯、空调、计算机等仪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方能离开实验室。

       五、经济学院教师个人如需进入机房,使用购买的数据库、软件等,须填写《经济学院教师个人使用实验室备案表》,之后方可使用。

       六、经济学院教师如无大纲规定的实验课程开设任务,但需要使用实验室进行研讨、课程指导等,需要填写《实验室借用审批表》,须实验中心主任或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七、短期参观及访问人员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方能进入实验室。

       八、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如出现违规或不负责任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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