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2017-03-22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择优录取原则,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充分发挥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积极促进不同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特此制定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华清

副组长:晋盛武

组员:刘峰、张先锋、胡晓浩

具体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2.负责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及复试内容。

3.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上报学校拟录取名单。

4.做好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成立两组专业复试小组,每组组长1人,组员人数应不少于4人,分别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单位复试的人员担任,组员中至少有一名外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另每组安排记录员1人。

具体职责:

1.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复试程序和规则(存档备查)。

2.负责确定复试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

3.负责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4.负责复试过程中的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工作。

5.负责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

二、各专业招生规模及基本奖学金评定

(一)各专业招生规模

在划定复试线和确定复试名单之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核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总招生规模数。

(二)奖学金评定

参照党委学工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复试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在符合教育部关于一区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以公式(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算出各专业复试人数(遇小数点进位),并由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各专业复试线。

学术型:(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

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1.2 = 复试人数

2.招生简章上按照一级学科公布招生计划的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划线复试。其他专业按照二级学科划线复试。

3.复试名单由招生办公室严格按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上网公布,本院的复试名单由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1.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定于2017年3月24日14:30进行,地点在翡翠湖校区建筑艺术馆703室。

2.资格审查的内容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我院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有相关部门的印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加盖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教务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初试准考证丢失的可于3月24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   

3.考生注意事项

(1)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之后的复试环节;

(2)部分考生学籍学历审核待确认,请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务必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复试范围以招生简章为准。复试包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四个环节。第一批集中复试统一安排在3月25日—26日进行。

1.专业课综合笔试

专业课综合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08:30~11:00,满分值为150分。地点:西二教学楼(屯溪路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考生可以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阅卷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30~  。阅卷地点为图书馆三楼阅览室大厅。

2.外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和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11:30~12:00,满分值为40分。地点:西二教学楼。英语听力测试由语音室同步放音。考生使用无线调频耳机接听测试内容(不能使用音频耳机;播放频率FM73.8兆赫兹),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答题。无线调频耳机由考生自备。3月24日下午,西二教学楼语音室播放有关语音,供考生测试耳机。3月24日下午,我校西二教学楼六楼语音室有调频耳机出售。阅卷时间:25日中午12:30~17:00。阅卷地点:外国语学院。

3.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于3月26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3月24日下午考生资格审核时公布。

(二)其他与复试相关的工作

1.推荐免试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已经完成,此次不再复试。

2.单独考试研究生考生的复试由本院自行组织实施。

3.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和宣城校区招生计划纳入招生学科专业统一复试、统一录取、按需分配。

4.所有复试环节同步进行摄像录音,影像录音资料存档备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认真组织、审查考生的体检报告,给出初步意见。

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请考生在3月24日下午至28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的时间:3月26~27日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体检费每人60元。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照片。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考生综合成绩合成方式

本院上报考生的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由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成绩进行合成。

报考我院的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综合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830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复试结束后,我院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并将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上报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对于考生综合面试(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予以公示并通知到每位考生。

七、保留入学资格

凡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考生本人需要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双肩挑免试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2年。

八、调剂录取

(一)调剂条件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计划未满专业,在严格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基本政策的同时,原则上还得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有关要求,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程序

因生源不足需要接收调剂生的二级招生单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 申请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 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遴选,对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信息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或同意),二级招生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 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并将拟录取意见通知考生,同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以及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三)其他

1. 如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外校,则必须经二级招生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将材料转走。

2. 第二批调剂生的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执行,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可以根据专业需要增加实验环节),满分值100分。

九、加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标准:非同等学力考生为每人80元,由研究生教务员负责收取加试费。待复试结束后将财务部收费收据交回财务部,由招生办公室按学校有关政策办理经费结算事宜。

十、其他注意事项

1.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到学院党委领取《调档函》及《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领取《调档函》,只领取《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表格电子版可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文档下载里面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在复试时由考生将上述表格带回所在单位,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于4月21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学院党委办公室。

2.学校在开学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将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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