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6-04-20

  • 打印
  • 电子邮件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6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2014年4月前来校工作),近两年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且业绩较为突出。

    2、45岁以下(1971年4月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是40岁以下(1976年4月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3、目前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者,原则上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4、申请访学专业应为国家重点学科或申请访学高校为国内985高校;申请国内科研院所访学的,由学校进行学科水平审查后确定。

    二、选派类型及期限

    选派类型为“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限为一学年(2016年9月-2017年7月)。

    三、申请程序

    1、查阅申请指南

    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检索访问接受学校、专业、导师、课题方向目录及其收费和住宿的具体信息(学校资助住宿费不超过4000元/年)。

    2、联系学校和导师

    申请者应在正式申请前和访学学校、导师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访学学校的有关要求以及住宿情况,并确认导师仍有名额接受“国内一般访问学者”。

    对于没有在《接受计划》中列出的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如申请人和该导师已有长期合作或联系,对方单位亦已出函同意接受申请人,可按程序提出申请。

    3、个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访学申请

    申请者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照以下目录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表中最后一页推荐专家意见、接受学校意见等暂不需要填写。

    2、对方单位或导师同意接受函件(E-mail亦可)。

    五、遴选、派出及管理程序

    1、单位遴选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结合教师个人申请材料,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后向学校排序推荐访学人选,并填写“推选国内访问学者排序表”(见附件二)。

    2、学校遴选

    学校讨论、遴选,确定派出人员。

    3、派出管理

    派出人员根据学校派出文件,向接受高校提出正式申请,并办理相关访学手续。

    派出人员派出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国内高水平大学(院、所)访学进修实施办法》执行。

    派出人员访学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场汇报会,对派出人员访学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按规定予以报销相应访学费用。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4月27日(下周三)上午12点前将纸质交至院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xhm@hfut.edu.cnxhm@hfut.edu.cn
                                       
                                          经济学院

                       2016年4月20日

    阅读 64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