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发表、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参看本文附件: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简要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校会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来校复试的同时,考生须上交体检表(在原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校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四、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在复试报到时,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三)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体检表(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16年我校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和宣城校区单列计划统一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所有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研一期间)学习、生活在合肥校区。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复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复试加试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须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七)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4923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 经济学院接受推免研究生咨询电话:0551-63831815,联系人:田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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