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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会
日期:2016-04-24      浏览:492

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层次,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知名高校,招聘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普通高校研究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6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合肥工业大学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2、初试

采取现场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逸夫建筑艺术馆313室举行专场招聘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和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初试,根据初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3、复试

通过初试的毕业生集中到滨海县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体检(专业知识测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正式签订就业协议。

4、调档

拟录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2016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邮编:224500)。

5、录用

被录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滨海县人社局纪委负责对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196016。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赵明路。

 

附:1、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

2、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

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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