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层次,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知名高校,招聘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11”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普通高校研究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6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合肥工业大学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2、初试
采取现场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逸夫建筑艺术馆313室举行专场招聘会,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和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初试,根据初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3、复试
通过初试的毕业生集中到滨海县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体检(专业知识测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正式签订就业协议。
4、调档
拟录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2016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邮编:224500)。
5、录用
被录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滨海县人社局纪委负责对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196016。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赵明路。
附:1、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
2、滨海县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