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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日期:2016-03-07      浏览:690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上半年人才招聘启事

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一所省属专科(高职)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近30年来,学院以“明志、笃行”为校训,秉承“崇德尚能、知行合一、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内涵发展道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培养了2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位于长三角经济带苏锡常版块核心城市——龙城常州,现有殷村和清潭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13亩,总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新校区以打造“绿色校园”为总体目标,是省内第一个以校园为单位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区。现设有建筑艺术系、土木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公用事业系、设备工程系、实训中心和基础部等教学单位。学院建有1个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建有1个省技能教学研究基地;院内设有“江苏省一级建设职业技能城建岗位培训站”、“江苏省建设职业技能城建岗位鉴定站”、“江苏建设行业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常州城建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常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年均开展行业相关培训超20000人次,各类技能鉴定超3000人次,占地方建设行业培训规模的80%以上。下属甲级资质江苏城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等3个科技服务实体近三年年均完成产值3000万元,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地方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招聘计划

最新信息请登陆学院官网http://www.js-cj.com/html/jscxjszyxyzzrsc/RCYJ/1.html

第一类:专业教师

序号

系部

专业

学历、学位

岗位要求

1

建筑艺术系

土木类专业

硕士及以上

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或项目设计经历;

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或项目设计经历者优先。

2

土木工程系

土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本科学历者需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有施工经验者优先。

3

管理工程系

建筑电气、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岗位为土建、安装造价专业教师,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必须符合其中一条:

1、本科学历、学位,具有工程师(经济师、讲师)以上职称,具有安装或土建工程施工、造价编审经验者优先;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岗位为物业管理专业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

公用事业系

园林、园艺工程

硕士及以上

具有园林工作经验的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

轨道交通类或机电一体化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土木工程类、机械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优先。

5

基础部

羽毛球专业

硕士

能掌握休闲体育类项目;运动水平达专业二级及以上;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

第二类:行政人员

(一)财务人员

1、会计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不做以下第三条职称的要求);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4、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财务核算软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5、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心理咨询师
1、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心理学专业;
2、非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二年以上心理服务或心理咨询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4、品貌端正,反应敏锐,气质沉稳,对心理咨询职业、行业有较深的认识,热爱心理咨询工作,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亲和力强,有良好的信息技术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活动策划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

1.登记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性别+应聘岗位+是否应届+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或职称+现居住地省份”,否则我们将不予受理。 

E-mail:jsjx_zxkrsc@163.com并抄送到2548319247@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高校招聘在线+姓名+专业+求职岗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0519-69872268、69872258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2.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综合考核

(1)学院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

(2)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组织人事处审核,报院党委会审批。

4.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江苏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应聘岗位执行。

5、通知合格者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国家、江苏省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注意

所有应聘人员请按照我院招聘计划各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不符合计划的资料将不会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江苏省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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