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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2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日期:2012-03-19      浏览:946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2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招聘部门专业(方向)学历(职称)要求岗位需求人数备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新媒体技术
古代文学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1 
写作研究生教师1 
英语研究生教师1 
古代汉语研究生教师1 
外国文学研究生教师1 
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教师1 
民法学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1 
刑法学研究生教师1 
行政诉讼法与宪法学研究生教师1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师1 
知识产权法研究生教师1 
经济法学研究生教师1 
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生教师1 
工商学院会计学、审计学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4特别优秀本科生亦可
财务管理或税务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特别优秀本科生亦可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教师2 
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生教师2 
期货学研究生教师2或有证券业、银行业从业经历的金融专业优秀本科生
金融工程研究生教师2
国际贸易研究生教师2能讲授外贸英语
市场营销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有营销工作经验优先
工程管理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有工程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物流管理或物流工程研究生教师1 
工商管理或企业管理研究生教师1 
外国语学院英语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3 
管理学院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 
民航运输/航运管理/交通运输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1 
理工学院电子信息类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3 
自动化类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3 
汽车类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高级职称及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优秀本科生亦可
机械类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3
园林类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 
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及以上实验教师1 
汽车专业本科及以上实验教师1
计算机网络研究生实验教师1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美术学院环境艺术专业研究生教师2 
服装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5服装设计专业研究生2名,面料检测本科1名、打版师本科男生2名
网页设计研究生教师1 
数字媒体类专业研究生教师1 
音乐学院舞蹈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2 
声乐研究生教师3 
合唱指挥研究生教师1 
钢琴研究生教师2 
天籁影视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特别优秀本科生亦可
舞蹈、形体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1 
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教师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生教师1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生教师1 
历史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2中国近现代史方向优先考虑
伦理学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教师1 
网球研究生或优秀本科生教师1 
热诚欢迎企事业离退休高级人才加盟我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干部人事处    编:401524;
联 系 人: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3-42465251
(传真) ;
电子邮件:
yucairsc@126.com (理工科类),yucairsc@163.com
(文科类)
主题格式为:
姓名+应聘职位+ 毕业学校+专业+学历
,简历、证件影印件等请以附件发送;
学校网址:
http://www.swuyc.edu.cn 
注:
投递简历请在标题注明: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学校+学历+专业+申请岗位+姓名
本信息出自中国研究生人才网(www.91student.com)
招聘页面链接http://www.91student.com/showdoc.do?docid=342057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关于2012年引进人才政策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当前人才市场的供需情况,为了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为学院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与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人事档案调入学校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校副教授(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下)以上职称的人员属于享受待遇的范围。

第三条  引进人才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注意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

 

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待遇

 

第四条  引进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副教授、教授,在校服务五年,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二室一厅过渡住房一套;

2、发给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专业情况面议;

3、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4、解决配偶工作。

第五条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校服务五年,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二室一厅过渡住房一套;

2、发给一次性奖励8—1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专业情况面议;

3、从报到之日起特聘为校内副教授;

4、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5、解决配偶工作。

第六条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服务三年,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过渡住房一套;

2、部分专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如下:

(1)会计、汽车、建筑、工程造价、园艺园林等专业,奖励20000元;

(2)表演、播音主持、影视传媒、艺术设计等专业,奖励15000元;

(3)管理类(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电子、机械、自动化、舞蹈、金融学、新闻传播、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奖励10000元;

(4)计算机、对外汉语、经济贸易、声乐、外语、法学类(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警察科学)奖励5000元;

(5)到校从事非本专业工作,无奖励。

3、从报到之日起,担任教学工作的享受校内讲师待遇;聘为机关干部的享受五级职员待遇。

4、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七条  一次性奖励发放办法为每年一月和七月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相关人员申报审批后发放。若在校工作服务期未满离校,应退还学校先期发放的服务期未满部分的奖励金额。

 

第三章  特聘人员待遇

 

第八条  学院根据需要专家来院讲学或短期工作的,其待遇根据具体情况面议。

第九条  学院根据需要特聘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享受校内相应级别人员待遇。

 

第四章  引进人才工作的职责分工

 

第十条  干部人事处负责引进人才的报名、资料汇集、资格审查和组织联络工作。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派有关人员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考察,组织专家对引进对象进行评议、评审,最后报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学院干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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