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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评选办法
日期:2012-01-05      浏览:1880

合肥工业大学十佳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评选办法

为树立优秀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先进典型,推广优秀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创建先进寝室的工作经验,培育更多的优秀寝室和优秀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创建优良的室风学风、整洁舒适的寝室环境、健康和谐的寝室文化,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生活和成长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在校寝室长(寝室心理联络员)。

二、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伟大抱负。

(2)热爱祖国,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和社会稳定。

(3)能够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无不良记录。

(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工作和学习好:

(1)有明确的寝室(心理)工作目标、清晰的寝室(心理)工作思路、先进的寝室(心理)工作理念和成功的寝室(心理)工作经验。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密切联系寝室同学。

(4)生活中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寝室享有较高的声望。

(5)能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及时反馈辅导员,推荐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去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接受心理咨询。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

(7)学习成绩良好,获得过奖学金。

3、身心素质好:

(1)心理健康,乐观进取,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2)乐于助人,乐于奉献,抗挫折能力较强。

(3)积极锻炼身体和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

4、工作成绩突出

(1)所在寝室同学整体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所在寝室有较高的奖学金平均获得率。

(3)所在寝室同学有获得过院、校及其以上级别表彰人员。

(4)具有良好的寝室学习风气、宽松愉悦的寝室生活环境、积极进取的寝室文化风尚。

(5)寝室各成员之间能够和睦相处,寝室集体活动较多,凝聚力较强。

(6)所在寝室卫生状况较好,环境整洁。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一年来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2)受过校、院处分者。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

(2)个人成长成才的心得体会(2500—4000字)。

2、班级推荐,由学院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表彰

召开年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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